法院裁定加保1亿元 魏应充:用余生洗刷清白

顶新、味全前董事长魏应充假释出狱后,台中高分院今天再召开羁押庭,法官认没羁押必要,裁定增加保释金新台币1亿元;魏应充表示,会留台湾面对司法“用余生洗刷我的清白”。
魏应充因味全公司混油案,被依诈欺罪判刑2年定谳并入狱服刑,12月17日申请假释获准出狱,但魏应充任顶新董事长期间,决策自越南进口饲料油,再精制成猪油贩售,台中高分院二审依违反食品法等罪判处魏应充15年徒刑,案件上诉中。
因案件尚未审结,最高法院发函嘱咐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召开“羁押庭”,顶新油品案在彰化地检署侦查期间,魏应充被检方声请羁押,移审至彰化地方法院时,法官裁定3亿元交保,目前还在保管中。
今天召开羁押庭时,检方认为魏应充在二审判决刑期达15年,且另案违反商业会计法刑期2年,且富比世杂志揭露,魏应充的资产达新台币2223亿元,在中国大陆地区也有庞大资产与私人飞机,并有新加坡的居留权,过去重大案件罪犯潜逃案件多,因此有羁押必要。
魏应充的律师团则反驳,有无被判重刑并非羁押的法定原因,富比世的财产揭露都只是预估,且资产是属于家族,并非登记在魏应充名下,私人飞机也是登记在公司,至于新加坡居留权效期只到今年3月14日。
魏应充说,他在案件发生后,都是抱持勇于面对的态度,希望利用司法救济途径获得清白,每个案件都亲自出庭,油品事件发生后,假新闻铺天盖地而来,对他相当不公平。
他表示,被羁押103天、服刑500多天,虽心有不甘,但他相信司法会还他清白,并会持续从事志工的工作,为文化、运动、教育付出,留在台湾面对司法“用余生洗刷我的清白”。
合议庭经审议后,考量魏应充停止羁押后,均有遵期到庭应讯,虽有羁押原因,但得以具保及限制住居、出境、出海等必要处分,替代羁押的必要性,裁定另提出1亿元的保证金,并每周六至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辖区派出所报到。
台中高分检方得知裁定结果,表示待收到裁定书后,再决定是否提出抗告,对于结果不满意;魏应充的委任律师罗闳逸表示,虽然召开羁押庭,但魏应充面对案件从来没有规避或逃亡之虞,结果是在律师团的预期内;至于加保,对法院裁定没有太大意见。
此外,魏应充另涉逃漏税案,台中高分院12月6日判处2年徒刑,但不得易科罚金,正上诉最高法院中;另有4件案件分别由最高法院、高雄高分院审理。